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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家庭创建

发布时间2016-04-14 10:21:01

(一)“平安家庭” 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是新形势下妇联会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载体2005年,省妇联牵头成立了以省妇联主席为组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妇联副主席为副组长,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共青团青海省委、省广电局、省妇联、省综治办8个部门组成的青海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妇联权益部。
(二)“平安家庭”创建标准
在县一级主要创建“五个环境”、“五个一”。 “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五个一”即一条妇女维权热线、一个妇女维权合议庭、一个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一个信访接待站,有条件的地方建一个妇女庇护所(救助站)。
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力争做到“五清五帮”。“五清五帮”即流动人员底数清、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吸毒人员底数清、闲散青少年底数清、特困家庭底数清,开展矛盾调处、家庭暴力投诉和报警、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困难帮扶等维权服务。
在家庭中,主要开展“五个”意识、“五防五无”、“三好三爱”“十创十家”活动。“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五防”:即防拐卖、防盗窃抢劫、防隐患、防青少年犯罪、防邪教迷信;“五无”:即无毒品、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艾滋;“三好”:即好公民、好母亲、好妻子;“三爱”:爱祖国、爱亲人、爱生命。“十创十家”:学法用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文明理家讲规范,创道德之家;化解矛盾“零暴力”,创友善之家;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崇尚科学守公德,创文明之家;尊老爱幼帮弱势,创关爱之家;富而思源讲奉献,创富足之家;参与公益献爱心,创爱心之家;依法维权不缠纺,创明理之家;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三)“平安家庭”创建模式
 “平安家庭” 创建十户联组:把单一的家庭纳入到一个集体之中(10户或10以上),每个联组设一名热爱调解工作、有一定法律知识、群众威信高的人为组长,各户与组长、联组与村分别签订责任书,开展普法宣传、矛盾化解、治安联防、安全教育、家庭指导、赡养老人、计划生育、致富引领、法律帮助等活动,做到了层层有目标,家家有责任,人人有义务。
在联组内大力倡导一家有难、大家相帮,一家有错、十家无光,十户平安、全组光荣,并负责上传下达工作,定期排查组内不安定因素,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对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登门做工作,确保矛盾不出联组、不出村。
(三)“平安家庭”创建方法
“平安家庭”评星活动(“七步评选法”)1、公开承诺。每个村民对“平安家庭”创建10个方面的内容作出承诺,公开张贴宣传;2、学习教育。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辅导等形式,开展法制宣讲、小组互助、结对帮扶等学习教育活动;3、自我评估。每个村民对照公开承诺的内容开展自我评估,对家庭成员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4、民主评议。以每组为单位召开小组会议,每个村民自我分析总结,其他村民在此基础上评议定星,超过小组一半的家庭同意方可得星,得10颗星的为“平安家庭”示范户,得7星以上的为“平安家庭”户;5、张榜公布。村委会将各小组的评定结果汇总后,将汇总结果在村委会公共区域进行张榜公布;6、组织审定。根据评议和公示情况,每年年底由村党委会召开会议,对每个家庭的评星情况进行审定。最后为“平安家庭”示范户、“平安家庭”户挂牌,实行动态管理。7、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