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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小结

发布时间2013-07-12 16:55:35

    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作为一项解决妇女民生的大事,在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的同时,也促进了群众认知和卫生观念的转变。2013年上半年,项目工作在卫生、妇联及妇女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常规工作进展顺利,救助工作开展积极。
    一、“两癌”检查常规工作
    一是注重项目工作总结。督促各州(地、市)妇儿工委办全面了解和掌握所属各项目县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执行情况,形成综合性总结材料报送。在此基础上,办公室总结2012年我省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并向全国妇联发展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报送了青海省2012年度青海省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总结。
    二是继续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妇联继续结合妇女保健工作,充分利用村级“妇女之家”、“卫生室”等平台,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特别是重点突出宣传“两癌”检查项目是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之一,让群众掌握项目政策规定、补助的办法和流程,以及“两癌”防治基本知识,提高群众的参与和利用服务的意识。同时利用宣传栏、电视、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体将《致全省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全部内容不折不扣地进行宣传讲解,确保辖区内所有人员知晓了解信中所列各项政策,尤其是结合实施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重点宣传了第十五项、十九项内容。
    三是坚持工作有始有终。去年我省在国定项目县扩展至21个县的基础上,筹措资金,将项目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43个县、区、市,建立起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全年完成国家级项目宫颈癌检查94000人,乳腺癌检查44000人,项目检查任务顺利完成,但三级检查、病理检测等工作延续至2013年。在今年检查任务还没明确,项目工作还未进行的情况下,协调卫生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工作方案和流程继续对需做三级检查、病理检测的阳性妇女提供“两癌”检查技术服务,并做好阳性人员的随访工作,提高阳性确诊率和治疗率。
    二、“两癌”患者救助工作
    近年来,“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的实施,让广大农村妇女充分享受到了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普惠政策,充分体会到了党和政府对妇女的关心。但关注妇女健康不仅要重检查,更要重治疗。早筛查、早治疗是实施“两癌”项目的关键,对提高妇女生存率和生活质量、降低成本都至关重要。2013年省妇联一如既往关注患者的治疗康复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全力开展救助工作,为“两癌”患者提供帮助。
    一是争取专项救助资金。农村“两癌”患病妇女是社会困难群体的一部分,她们一方面承受着高昂的医疗费用,另一方面忍受着病痛的折磨,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她们都非常需要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爱和温暖。全国妇联设立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妇联帮助“两癌”母亲摆脱贫困的具体行动。今年,办公室借“三八”活动契机,将从全国妇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争取到的41万元“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发放到省内11个农牧区“两癌”检查项目县的41名患病妇女手中,将政府的惠民政策传递到患病妇女的身边,把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爱送给每一位妇女、每一个家庭。
同时向全国妇联发展部农村处和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报送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资金”发放时患者签名的登记表、患者基本情况及发放工作的文字信息、图片资料等。
    二是落实相关惠民政策。省委、省政府下发的《致全省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将今年有关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内容告知农牧民朋友们,为农牧区“两癌”患者带去了健康福音。办公室及时向州、地、市及各项目县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致全省农牧民朋友的一封信>精神  进一步做好农牧区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信件精神,重点落实其中第十五项“农牧区医疗救助政策临时医疗救助”、第十九项“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两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鼓励“两癌”患者积极入院治疗,引导患者及时核查医疗费用报销额度。如有与第十五项惠民政策不相符的情况,要求项目地积极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使患病妇女确实享受到惠农政策,以缓解患者因治疗费用无法解决而放弃治疗或不按时复查的问题。
    三是收集整理患者信息。督促各项目地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联系,收集整理新增农牧区“两癌”检查确诊患病妇女基本情况,形成信息资料库,为下一步开展救助工作提供资料依据。认真核对各地报送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申报人情况信息表及相关资料,与省卫生厅联合向全国妇联申请“贫困母亲两癌专项救助基金”。同时对患病妇女的后续治疗进行跟踪随访,并提供有效帮助。让妇女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切实体现妇女健康行动“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的实质。
    三、“两癌”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州地市、县区市进行“两癌”初筛和复查后,由于技术力量和医疗设备欠缺,三级检查工作无法在原地完成,而要到西宁市各大医院进行。由于项目覆盖范围广,路途远,检查经费有限,不能组织疑似人员到西宁市检查,患者又出于经费考虑,也不愿自行前往确诊,因此2012年的检查工作最后确诊患者的名单无法确定,也耽误了患者的及时治疗康复,没能达到早检查、早治疗、早康复的项目目标。  
    二是“两癌”检查项目覆盖流动妇女的方式手段需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女外出打工的比例较大,牧区妇女游牧的比较多,有的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回来参检。导致这部分流动妇女不方便享受“两癌”免费检查惠民政策。
    三是在普查过程中发现,虽然农村合作医疗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妇女“看病难”的压力,但还是有很多病情较重的妇女,因家庭贫困无钱治疗,导致病情恶化。
    四是有一部分应检妇女对“两癌”检查认识不足,对普查需求不高,认为有病才能治病,忽视预防保健。极个别乡、村干部不够重视妇女病普查工作,导致宣传发动留有死角,部分边远村组得不到通知,宣传资料到不了群众手上。
    四、下一步工作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协调卫生部门举办“两癌”检查项目骨干培训班,推动各级妇联组织和卫生部门进一步有效对接;适时会同省卫生厅在项目县开展督查指导,通过听、查、看、访等形式推动工作进度,以督查提效。
    二是建议相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的“两癌”免费检查宣传活动。早安排、早宣传,让广大农牧区妇女在时间上统筹安排,能在规定时间参加检查。针对长期离开农村的务工妇女,倡导社会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在流动务工妇女中开展“两癌”免费检查工作。
    三是建议整合多方资源,坚持普查与普治相结合,在流动妇女“两癌”检查、贫困妇女后续治疗等方面出思路。推动落实农村妇女“两癌”治疗费用的新农合规定医疗报销比例,推动将生活困难的患病妇女纳入政府医疗救助保障体系,推动社会力量建立“两癌”防治基金,缓解贫困妇女治病难,从根本上降低“两癌”的发病率,提高治愈率。
四是建议进一步扩大普查范围,普查不受年龄限制。不仅对农牧区贫困妇女出台医疗优惠政策,也为城市下岗、失业妇女及社区居民已婚妇女“两癌”检查、治疗出台优惠政策。让广大妇女群众普遍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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