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青海省妇女网

青海财政下达1.89亿资金缓解学前教育“入园难”

发布时间2013-09-09 10:40:40

    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省财政近日下达学前教育各类资金近1.89亿元。  
我省今年实行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资助政策。省财政下达秋季学期资助资金3398.1万元,对全省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校)儿童,本着保基本的原则,按城镇幼儿园每生每年800元、农村牧区(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120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所需资金由省、州(县)级按8:2比例分担。
为加快全省城乡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下达资金15492.6万元,重点用于新建幼儿园和闲置校舍改建项目建设。一是新建幼儿园按照东部农业区1800元/平方米、环湖地区2000元/平方米、青南2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二是闲置校舍改建项目中加固改造按照每平方米900元补助,扩建资金按照东部农业区每平方米1800元、环湖地区2000元、青南三州22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新建幼儿园和闲置校舍改建项目所需资金由省、州(县)级按8:2比例分担。三是设备设施配备标准按照县级幼儿园30万元/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0-20万元/所、村级幼儿园5-10万元/所的标准予以补助。四是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按每班5万元予以补助,用于幼儿园设备配备。五是巡回走教点每点公用经费补助0.28万元、志愿者生活费按每人每年1.5万元予以补助。六是民办幼儿园每园补助12万元,用于购置玩教具、保教和生活设施设备。七是城市学前教育发展每班补助5万元,用于配备保教设施和玩教具,改善、提高基本办园条件。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