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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联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6-03-10 18:16: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3月10日,省妇联召集社会各界就学习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进行座谈交流,旨在组织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这部新法,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和能力。
    座谈中,来自省市公、检、法、司、妇联及相关单位的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妇联以及基层派出所、部分社区代表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从履行法律职责的不同角度阐述了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具体措施,并对有效宣传和实施法律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大家一致认为,全国《反家暴法》的出台,是社会文明发展的进步,对今后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要大力宣传《反家暴法》,履行好普法责任和义务,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学好和用好这部法律;要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条文,提高依法处理家庭暴力案件、依法做好帮助家庭暴力受害人维护权益工作的能力;相关部门要加强国策、法治、道德、心理教育宣传力度,构建以司法介入保护为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干预机制,强化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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