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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县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

发布时间2011-08-09 23:23:00

 
民和县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
作者:民和县妇联 出处: 加入时间:2011-8-9 浏览573
 
为适应新形势下维护妇女权益的需要,形成群众团体维权和司法维权的合力,发挥好法院、妇联各自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职能作用及特长,促进妇女维权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省妇联和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的通知要求,经民和县法院与妇联协商沟通,在民和县法院设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
为保证“妇女维权合议庭”的正常运转,及时建立了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妇联干部担任特邀陪审员,让妇女干部对审判工作民主参与,更好地化解矛盾,并有组织地对妇女进行法律知识的辅导、培训。二是加强业务指导,指派一名熟悉业务、经验较丰富的女法官担任该合议庭的审判长,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相对固定地由该审判员进行审理,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此类案件则由该合议庭会同特邀陪审员合议审理,以建立有效、快捷地审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审判机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三是建立妇女干部旁听典型案例制度,提高妇联干部的法制意识,更好地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服务。四是建立信息联络员沟通机制,县法院及妇联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并通过联络员定期交流工作情况,配合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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