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青海省妇女网

我省5个县(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督导

发布时间2016-11-07 14:37:31

   从省教育厅获悉,近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依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对我省申报的西宁市城东区、城北区、海东市乐都区、平安区、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进行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通过核查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座谈会,进行问卷调查,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对教育的意见。检查组认为,我省的5个县(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的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高度评价了我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所做的工作,认为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富民强省的重要内容。在全省15个县(市、区、行委)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持续努力,扎实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义务教育学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