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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5户家庭 荣膺“全国文明家庭”称号

发布时间2016-12-14 15:40:30

   

 


    12月12日晚,荣获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我省马志祥家庭、索南家庭、赵起峰家庭、张桂兰家庭、祝方太家庭代表从北京载誉归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妇联有关领导在西宁曹家堡机场为他们献上鲜花表示祝贺。   
    今年9月,经中央批准,中央文明委部署开展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委和全国妇联等有关部门根据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经过宣传发动、筛选把关、社会公示,共评选出300户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其中,我省5户家庭受到表彰。 
    此次表彰的我省全国文明家庭在家庭文明建设中各具特点:有孝敬长辈、爱岗敬业、奉献爱心、践行民族团结的马志祥家庭;有爱党爱国、勤劳奉献、帮助他人的索南家庭;有生活中互敬互爱、工作中相互支持,共同进步的赵起峰家庭;有20年来无怨无悔照料伺候公婆、小叔子、大伯子生活起居的张桂兰家庭;有团结和睦、进取向上、文化齐家、科学教子的祝方太家庭。
     参加会议返回后,祝方太家庭代表祝萍激动地说,“这次作为全国文明家庭的代表到北京领奖,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深感荣幸,备受鼓舞。我们要将习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家庭精神文明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以其他受表彰的文明家庭为榜样,珍惜荣誉,不断进取,积极参与到‘五星级文明户’创建之中,在创建中提升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提高家庭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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